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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张先生在网上看到一则消息,芜湖市从9月1日起住房商业贷款可以有条件地转为公积金贷款。他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打听,得到的答复是上海还没有这样的规定。 芜湖市规定,从今年9月1日起,凡 “未曾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,可以申请将购买自住住房的银行商业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”。这条消息让作为新上海人的张先生看到了房贷减负的希望,但很遗憾,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他,上海还没有这样的规定。 房贷利率不断上涨,但自己却不能享受低利率的公积金贷款,张先生盼望上海也能早日像芜湖一样改变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。按目前上海公积金政策的规定,如果购房者在购房时没有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,只办理了商业性贷款,借款人每月缴纳的公积金只能用来冲还商业性贷款,而要想申请公积金贷款,只有重新再买房。 购房时没有资格在上海申请公积金贷款,但此后开始在本市缴纳公积金的购房者数量并不很多,但也绝非个别现象,尤其在新上海人中比例就不低。张先生刚到上海工作不久就购置了房产,由于当时工作的单位不缴纳公积金,他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,50万元的贷款均为商业性房贷。后来,他到新单位工作后就一直缴纳公积金。近一年来,房贷利率不断上升,月供支出增加了近500元,让他郁闷的是,单位同事与他的贷款总额相差不多,但由于其中有30万元为公积金贷款,月供就比他少了近200多元。 不可否认,作为强制执行的住房公积金政策,在支持职工购房中起到了重要作用,但由于相关贷款政策的滞后,也造成了对部分购房者的不公平。据记者了解,近来,全国已有多个城市如扬州、常州、大连、芜湖等先后调整了相关规定,越来越多的购房者可以通过“商贷”转“公贷”来减负。上海作为全国公积金制度执行和运行最好的城市之一,公积金贷款的规模庞大,政策的调整难度显然大于其他中小城市,但一向走在全国前列的上海公积金管理部门,这次是不是也不应该落得太后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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